林定國:國安案非必然勝訴 證法庭能行使獨立司法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詞時表示,法院在去年及近期就多宗備受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頒下判決,遭受毫無根據的指控。律政司肩負維護公眾利益及妥善執行司法工作的責任,如不釐清有關指控,可能削弱市民對香港司法制度及法治的信任和信心。

判決書可詳解法官如何得出結論

林定國指出,國家安全案件如同其他案件,法院的職責是公平、妥當地進行法律程序。觀察這些備受矚目案件的司法程序是否公平,必須審視程序進行期間的情況,是否有法官發表不當言論顯示對被告存有偏見或成見?是否出現其他情況意味被告未獲公平待遇?他深信任何合理客觀的人若曾出席及觀察這些程序,均會對相關問題予以否定。

他又認為判決書極為重要,當中詳細解釋法官如何及為何得出結論。在刑事案件中,判決說明法官為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信納被告有罪,並闡述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在國家安全案件的判決書中,是否有任何地方顯示法官考慮了無關因素,或其獨立性受損?林定國重申,他非常有信心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林定國強調,政府在國家安全案件中並非必然勝訴。其中一宗案件涉及多名被告,兩名被告於2024年5月經審訊後獲裁定無罪,控方決定不就其中一項無罪裁定提出上訴;2025年3月,終審法院撤銷一項依據《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作出的定罪。這兩宗案例清楚證明司法機構有能力並確實在國家安全案件中獨立行使司法權。

若敗訴會檢討是否因法例不足所致

他表示,政府在案件中敗訴自然會失望,如有合理上訴理由會提出上訴;若判決為最終決定,政府會檢討是否因法例不足所致,政府會設法修訂法例,但如純粹基於法院裁定政府敗訴這個結果而質疑法院或許不領會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和未有充分而妥善地履行這方面的憲制責任,將會是不公平,也不正確。

對於法官遭受威嚇的事件,林定國指出,司法機構過去多次聲明,所有法官及司法人員均獨立行使審判權,並會堅定恪守司法誓言,秉行司法公義,不受任何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