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丨張舉能:香港法治穩固不衰 非個別案件可動搖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詞時表示,黎智英案裁定涉及國家安全及串謀的罪行罪名,審訊判決如所預料在國際上惹來不少關注和評論,鑑於目前地緣政治的角力,當中不乏對檢控和裁決,以至香港的法院和法治的情況的批評。

張舉能強調,被告人有上訴的權利,假若提出上訴任何指稱的錯誤,無論是在法律、程序或是證據方面,上訴法庭定會加以考慮,不過基於明顯原因,他不會評論案件的是非曲直,也不會就法律程序作出斷然的主張,任何這些議題應留待法院在司法程序中解決。

法庭判案着眼法律和證據 不涉政治

他提到,法庭裁決鮮會令所有人滿意,香港司法制度的優勢反而在於恪守法律,公開和接受審視,與其他發達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並無二致,任何評論或批評必須言之有據才有意義,任何期望會被認真看待的嚴厲批評或相反意見,必須建基在細閱判案書及認真理解法庭論證之上。

張舉能重申,根據《基本法》,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證據,而不是背後任何的政治或政策事宜,又或與法律無關的考慮因素,任何有關法官基於政治或其他不相關考量,不惜違背良心或誠信而斷案的指稱,本質上是嚴重指控,絕不應在欠缺真憑實據下提出。

威脅制裁法官不容於文明社會

張舉能指出,因某個判決便武斷評論「法治已死」,相信不少人對相關言論感到厭倦,強調香港的法治堅韌、穩固不衰,非個別案件的結果可動搖。法治不可能因為法庭在某天判決政府或另一方勝訴,而一朝生,二朝喪,三朝又復生,認為這種說法一聽便知不能成立。

對有聲音要求基於種種原因中止某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某被告人,張舉能指這類要求不但規避賴以依法問責的既定法律程序,而且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因為法治其中一個基本信念是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

就不時針對法官實施制裁的威脅,張舉能認為無論以甚麼名目粉飾,明顯地實質是以有悖法治的方式企圖干預司法獨立,威脅恐嚇無異於貪腐賄賂,兩者實際上是一體兩面,都是破壞公義的手段,不容於文明法治社會。

優先處理宏福苑火災法律程序

此外,司法機構對大埔宏福苑火災深感哀痛,已宣布加快及優先處理相關法律程序,成立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領導的工作小組監督處理,並設立支援隊伍協助遺產承辦事宜,豁免罹難者遺產承辦費用,並按個案考慮寬減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