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太對議員履職提3看法 包括重視審議條例草案

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對立法會議員履職,提出3點看法,其中包括應成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橋樑、善用質詢及無法律效力的議案辯論,及重視審議條例草案,參與法案委員會。

范徐麗泰在報章撰文指出,成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是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所在。立法會議員須盡力將政府政策、法律草案和條例向市民解釋,並在蒐集民意後,向政府反映;再將政府的回應,回饋選民。

范太亦說,利用口頭及書面質詢,將一些政府政策的有利性和必要性帶給市民;並用無法律效力的議案,通過表達意見和建議,以及政府官員的回應,協助市民進一步了解因由,及不同方案的優劣,因了解而增加認同度。

她又說,法案委員會是逐條審議條例草案,過程中須逐個考慮各方面意見,達成大家都可接受亦可行的方案。這項工作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使條文符合訂立條例的初心,並能夠行之有效。這項既細緻又需時較長的工作,曝光率很低,卻是立法會主要職責。一條法律影響千家萬戶;香港的法治基礎,就是公平可行的法律,而立法會就是保障法治的基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