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加強規管夾公仔機及彈珠機店 麥美娟:下月諮詢立法會

近年本港各區湧現不少夾公仔機及彈珠機店,部分彈珠機店設有「賠率」及「積分」等功能,並以昂貴禮品作招徠,引起外界憂慮出現變相賭博及成癮問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正檢視有關「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的規管事宜。

麥美娟說,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於過去五年(即2021年至2025年)接獲有關「夾公仔機」的舉報中,涉及懷疑有非法賭博元素的個案分別有五宗、兩宗、六宗、五宗及兩宗。相關個案均已轉交警務處跟進。警務處沒有備存涉及夾公仔機店鋪懷疑涉及非法賭博的其他相關數字。

海關在過去5年接獲有關夾公仔機並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的舉報和執法數字,分別是18宗、16宗、86宗、158宗及171宗。檢控個案涉及《商品說明條例》第9(2)條有關「為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而管有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的罪行。四宗檢控個案中,海關共拘捕五人,並於11間店鋪內檢獲共49部夾公仔機。三宗定罪個案的判刑為社會服務令或監禁緩刑。

根據《賭博條例》(第148章),經營有獎娛樂遊戲須領有「有獎娛樂遊戲牌照」。同時,根據《條例》,如要領取有獎娛樂遊戲牌照,須先取得《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下的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一般而言,若彈珠機店的營運涉及提供獎品,應領取相關牌照,並在營運期間遵守相關發牌條件。牌照處會按機制處理申請及相關查詢,並在申請人滿足相關發牌條件後批出牌照。至於個別處所是否需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要視乎處所的實際營運情況。

麥美娟說,若有任何違反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條件的情況,牌照處在核實情況後會就相關情況作出跟進,例如發出警告、吊銷牌照等。現行的《條例》已明確指出任何未經批准的賭博活動,除在法例中列明的情況下,均屬違法。《條例》的巡查及執法工作由警務處負責。警務處會就有關懷疑違反《條例》的彈珠機店舖進行調查,並在有需要時徵詢相關部門意見。

在巡查、執法方面,警務處一直積極打擊不同形式的非法賭博活動,包括通過既定策略打擊非法賭博活動,並透過預防、教育、情報收集及執法四方面打擊相關罪行。警務處亦一直積極跟進所有經不同渠道轉介的有關各類非法賭博的投訴,且會調派人員進行巡查、調查、搜證等行動。

麥美娟稱,為提升資訊透明度,牌照處現時已將持有一年有效期「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處所的資料上載到牌照處的網站,供公眾查閱。同時,政府正檢視有關「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的規管事宜,包括「夾公仔機」的事宜,並將於下月就相關措施的建議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